驾驶货车感到疲劳后及时休息本没有错,可是不顾他人的安危,将车停在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就涉嫌违法了。日前,高速交警衡水大队交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了这样一名司机。


据了解,8月10日上午11时15分许,高速交警衡水大队大队长张树胤巡逻至大广高速开封方向1542公里+700米处时,发现第四条行车道上停着一辆黑B牌照重型货车,后方未摆放警示标志。当时,货车停靠处位于石黄高速转大广高速交汇处,车流量大,经过的车辆纷纷紧急刹车避让,情形异常惊险。


张树胤立即停车预警,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得知,当天,司机崔某开车送货,在行驶至停车地点时,车载系统提示其即将要疲劳驾驶,因怕受罚,便将车子随意停下,准备休息一会儿继续赶路。民警立即将车辆人员带至安全地带,对崔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崔某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疲劳驾驶危害大,易引发交通事故,轻则人车受损、重则车毁人亡!请广大驾驶人合理安排行车时间,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个小时。一旦有困倦的感觉,千万不能硬撑,应立即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等困倦感消除后再开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通讯员  郑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