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摄制:张旭辉 李玲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毛泽东主持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首都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全体出席会议,宣布就职。

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纲领。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迅速组成政府机关,推行各项工作。

毛泽东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资料图片)


下午3时,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举行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林伯渠宣布典礼开始,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们在天安门城楼上就位。

毛泽东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在国歌声中,毛泽东亲自按动电钮,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54门礼炮齐鸣28响。毛泽东又宣读了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接着,举行盛大的阅兵式,朱德总司令检阅了陆海空三军,并宣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命令人民解放军“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对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时肃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镇压他们的一切反抗和捣乱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了帝国主义奴役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中国人民从此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伟大胜利,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中国的历史开辟了新的纪元。


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