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我市定于3月15日18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的要求,预计3月15日午后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湿度减小,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我市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定于3月15日18时解除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