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洪菊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我市“十三五”期间财政收支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十三五”期间,在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情况下,克服疫情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16—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63.5亿元,由“十二五”末的88.5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末的127.3亿元,年均增长7.5%。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十二五”末的36.1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末的101.3亿元,年均增长22.9%。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2016—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到1774.4亿元,由“十二五”末的268.9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末的419.9亿元,年均增长9.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规模由“十二五”末的43.1亿元增长到“十三五”末的159.3亿元,年均增长29.9%。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把提升质量效益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自2019年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累计减税降费80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十三五”期间,累计向上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8.7亿元,支持了园博园、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哈院新院区等1165个公益项目建设。2020年争取中央直达资金39亿元,截至2020年底支出38亿元,共落实项目2347个,为疫情防控、助企纾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等提供了有力支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推进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转型,实现从直接投入到间接投入、无偿投入到引导撬动转变,共实施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一期工程、主城区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等39个PPP项目,总投资351.45亿元。2017年开始推广“政银保”和“政银担”模式,累计拨付补贴资金1847万元,撬动银行贷款超过4.1亿元,惠及小微企业160余家。


财政支出有保有压,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加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投入。仅2020年,市本级压减“三公经费”等非必需非刚性支出8.6亿元,全部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



财政管理不断优化,防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依托“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实时预警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及时偿付隐性债务。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全市开展了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和“一问责八清理”、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活动,确保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强化内部监督,制定《衡水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十个单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双随机一公开”、廉政风险防控等各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实现权力有效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