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强化职能部门工作责任、更好地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近日,衡水市滨湖新区制订了“三个规范化”措施,有力推动了消防安全委员会高效运行。


组织机构规范化。按照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衡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新区全面完成消防安全委员会调整工作,以消委会名义印发了《滨湖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成立了全市首个党政“一把手”任主任,区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成员单位。他们完善了消委会、消委会办公室、消委会各成员单位等总计22项消防安全职责,并通过制度建设,厘清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完善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现了消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


日常运行规范化。他们按照省、市《消防安全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印发了《滨湖新区消防安全约谈实施办法》(试行),调整了约谈情形、约谈程序等内容,为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他们印发了《关于规范滨湖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开创性地在全市提出了规范消委会运行的常态化督查、工作调研、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等十项工作制度。自2021年7月以来,共组织召开政府级约谈会议两次,开展工作调研3次,印发警情信息快报5期,提交火灾情况报告1份,印发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通报1份,全面规范了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运行。


督导检查常态化。在落实常态化督查工作中,他们不定期开展督查,将督查的问题以隐患清单函告及工作提示等方式印发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由下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反映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做到联合整治。2021年6月份以来,共开展联合督导检查20余次,发现行业系统火灾隐患108处,下发督办通知单20余份。同时,结合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擂台赛,深入辖区20个行政村督导消防安全工作,发现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干部考核内容,每半年对消委会成员单位、乡镇政府及村“两委”组织考核,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作者: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