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霞调研河湖长制工作时指出

多措并举 强化落实

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3月24日,衡水市副市长崔海霞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滨湖新区和冀州区,就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崔海霞先后实地察看了衡水湖、石津干渠(引江段),详细听取了有关负责同志的汇报。她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也是创建现代文明城市的具体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持续提升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崔海霞强调,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精细化、持久化、常态化工作,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协同配合,凝聚推进衡水湖、石津干渠(引江段)管理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河湖长要认真履职尽责,经常深入一线,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