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对全国2021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表彰,河北省6家单位获“2021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我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按照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和全面司法保护,有效促进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


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第八检察部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2021年全市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90人,起诉164人,努力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推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完善“一站式”办案工作规范。全市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9个,完成询问36人,避免了因多次询问受到二次伤害。加大对困境未成年人的综合救助,会同有关部门或借助专业力量,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2021年共对34名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5.65万元。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重点关注,助力乡村振兴。指导深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对未成年被害人辛某某救助案被评为“河北省涉案困境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典型案例”。



坚持宽严相济,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该检察部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宽缓到位,促其顺利回归社会。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实现了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全覆盖,附条件不起诉率31.2%,不起诉率47.01%,均位列全省先进。注重因人施策,分级处置;探索“互联网+”、“检校”、“检企”合作帮教模式,实现帮教内容和方式多元化,不断提升帮教效果。指导桃城区院研发面向检察官、帮教人、被帮教对象及家长的智慧帮教程序,通过一对一观护在线、心理疏导在线和普法在线,量化被帮教对象矫正情况,实现帮教全程网络动态监控,去年有13人通过平台接受帮教。指导安平县院依托学校和爱心企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目前已有18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帮教,顺利回归社会。其中两人由于在观护企业表现突出,考验期满后被企业留用。


坚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第八检察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针对未成年人文身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及未来发展的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全市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落实。共摸排文身场所131家,其中有26家曾为未成年人文身,责令停止相关经营3家,开展文身法治宣传13次,发放宣传资料1266份。撰写的《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问题的分析报告》受到上级院关注,受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研讨会并作经验交流。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深州市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暂行管理办法》,实现了对辖区内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全方位监管。积极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守护儿童暑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市共排查水域147处,发现隐患38处,其中缺少警示标志33处,巡查巡逻不到位10处,缺少防护设施11处。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份,推动水域治理14处。针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性经营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未履行询问、报告义务,以及学校、幼儿园周边违法设置酒吧、网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等问题,分类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排查旅馆37家,发现问题27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有效推动问题治理。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该检察部精心选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组建了集涉未案件办理、青少年维权帮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一体的专业团队“未来工作室”。打造了20余套标准化课件,不断提升法治授课水平。部门7名干警全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利用五四、六一、开学季、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的做法被新华社等多家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结合疫情形势,将法治宣讲平台由“线下”搬至“线上”,未检干警“跨界上阵”,自学微动漫创作,推出原创动漫人物“未小来”和系列普法栏目“未来讲堂”,并制作了普法微视频“战疫小课堂”系列讲座,将枯燥的法律条文变成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视频,促进孩子更加快乐的学习。发布两天后点击量超过1万余人次。制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微动漫,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多期被最高检、河北长安网等媒体转发。2020年“六一”期间,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衡水电视台利用“掌上衡水”直播平台开展法治公开课线上直播活动,全市116万余名学生和家长同时在线收看。



第八检察部主任杨静表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检察机关是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司法机关,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检察机关赋予了更大的责任,对未检检察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今后他们将继续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以检察之力促各方合力,不断开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