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领钥匙 一手接房本
衡水市开启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新模式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房本,‘交房即交证’政策让我们买房买得安心、住房住得踏实。”6月8日,在我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暨颁证仪式上,市民邵巧云同时领到房屋钥匙和不动产权证书。


当天,市区御龙湾楼盘共有49户业主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我市首个试点“交房即交证”项目,标志着我市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正式开启“交房即交证”新模式。


一本小小的不动产权证书,与购房者的房屋抵押贷款、子女上学等密切相关。记者了解到,之前商品房从竣工验收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一般需要1年多的时间。购房业主刘迎辉说:“以前办证流程非常复杂,现在能直接拿证,极大地方便了我们以后办理其他业务。”


“交房即交证”这一看似简单的动作,需要多个政府部门、银行和房地产企业协作,在“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的基础上,实现规划、用地、人防、消防等与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无缝衔接。


为尽可能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市行政审批局会同自然规划、住建、税务、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督促并科学引导房地产企业统筹、合理安排“交房即交证”具体事宜。他们将验收等服务事项从“串联”改为“并联”,同步对规划、土地、消防、质量安全等涉及不动产验收的事项进行联合验收。从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到全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就这样被“攻克”。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贾仪云说:“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这一重大改革,是我市在推出‘标准地+承诺制’‘一会三书一证’‘一企一照一码一证’系列改革后,又在房地产领域真正做到了购房者‘办证一次不用跑’。这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举措,让老百姓购房再无后顾之忧。”


下一步,我市将在推行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改革措施,全面铺开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模式,将“交房即交证”纳入新建商品房建设用地出让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以“强化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为抓手明确土地供应、房屋预售、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和“交房即交证”等各阶段责任,创优审批流程和压减不动产登记时限,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政策解读:


不动产登记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事项,也是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为着力解决“办证难”“办证慢”问题,助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不动产领域的改革措施,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显著提升,但房权与证权不同步致使办证迟于交房,服务事项串联办理和验收整改周期长,不同程度影响到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


“交房即交证”是指验收合格、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购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


试行“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改革,解决了房权证权不同步、验收事项串联办理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倒逼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升建筑质量、合理安排施工期限,既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又进一步压缩了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时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进政府政务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共赢”。对于推进政务服务方面,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同步推进,进一步压缩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限;对于购房者而言,交房的同时即可拿到不动产证书,给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带来更大便利;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讲,一方面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更加强烈,另一方面增强企业信誉、提升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