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河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财产河北分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0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杨利民(时任平安财险河北分公司车意理赔部线上作业区经理、车意理赔部理赔管理团队经理)因对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董亚涛(时任平安财险河北分公司车意理赔部车物管理团队经理)因对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张秋晗(时任平安财险河北分公司车意理赔部职员)因对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事件聚焦:内控缺失触发监管重拳
在保险领域,“内控管理不到位”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违规类型。它指的是保险公司在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机制、合规操作流程等方面存在的缺陷或执行不力。这类问题可能导致多种后果:理赔审核不严、数据造假、费用套取,甚至引发财务风险和损害消费者权益。
阅近年监管记录,平安产险分支机构已多次因类似问题受罚。
仅在河北地区,2024年10月,平安财险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及元氏支公司就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处以35万元的罚款。
在全国范围内,平安产险的处罚记录更是引人关注。2026年1月,平安财险广州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以69万元罚款。
此前2025年11月,平安财险伊犁中心支公司也因“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违规行为被罚款38万元。
一份行业观察指出,平安产险2024年累计罚款金额已达数千万元,涉及电销业务给予不当利益、内控管理不合规、未按规定保管资料等多种违规行为。
行业全景:内控问题成保险业监管重点
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趋严,保险机构的内控管理已成为监管重点。平安产险此次受罚不是孤例,类似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
就在平安产险河北分公司被罚前一天,2026年1月19日,瑞众人寿商丘中心支公司因 “编制虚假报表、资料”和“可回溯内控管理不到位” 被警告并罚款31万元。
监管部门对“内控管理不到位”的处罚呈现出明显的特点:罚款与人员问责并重,实施“双罚制”,既罚机构也罚责任人;处罚措施逐步升级,从罚款到警告,再到行业禁入。
这种监管趋势反映出金融监管从单纯注重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的思路,强调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处罚分析:金额差异与禁业重锤
审视此次处罚的具体内容,平安产险河北分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这一金额在保险业处罚中属于中等水平。
相比之下,平安财险广州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等问题被罚69万元,伊犁中心支公司因套取费用被罚38万元。这种罚款差异通常与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对三位责任人的不同处理。杨利民和董亚涛作为管理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而张秋晗作为普通职员却被终身禁入保险业,这一处罚严厉程度显著高于前两者。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禁止进入保险业”是监管机构对保险从业人员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诚信原则、给行业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的行为。
作者:金研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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