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接到报警,称一辆陕西籍车辆在G65包茂高速渝邻段渝北收费站下道时,未刷ETC也未人工缴费,竟紧跟前车"蹭"行通过收费站,疑似偷逃通行费。
接警后,执法人员立即调取车辆通行轨迹、上下道信息及视频监控。画面显示,该车趁前车上道抬杆瞬间,以跟车方式冲关驶离,未缴纳248元通行费。经调查,车主王某已将车出售给二手车商,车商请的代驾将车辆从陕西开回重庆,代驾员郭某为赚取过路费差价,铤而走险实施逃费。面对执法人员出示的证据,郭某最终承认违法事实,日前已专程补缴通行费并接受处罚。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提醒:高速公路通行费是保障路网运营、维护出行环境的重要支撑,偷逃费用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更涉嫌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根据规定,逃费者需补缴费用,情节严重者将处相应罚款,多次逃费或涉及金额较大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交通运输执法将持续依托"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信用监管"手段,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同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逃费行为,共同守护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让"行安我护、渝路畅通"的品牌底色在法治守护下更加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