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街头看到鼓励人们无偿献血的献血车,当工作人员热情满满的向路人宣传献血政策时,围观群众一句:“现在无偿献血,病人在医院接受输血时却是收费的,这是为什么呢?”场面瞬间尴尬了。

既然是无偿献血,为什么还要对用血者收费?这个问题,已经成了人们拒绝献血的最大“心魔”。这也让很多人误以为血站是营利性机构,拿着人们无私奉献的血液去卖钱。


事实真是这样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日前走访了衡水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弄明白了事情的缘由。


我国《献血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在我国,买卖血液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血液不是商品,一旦允许血液进行买卖,一系列因逐利而带来的社会问题就会随之而来,如造假、隐瞒、强迫、传染病传播等等。安全血液来源于献血者们的无私捐献,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既然禁止买卖,那为啥用血还收费?


曾有人做了一个通俗易懂的形象比喻:江河里的水本身是免费的,但是我们每户人家使用的自来水却是要收费的。因为水源从江河到达居民用水点,要经过过滤、输送、存储、消毒等一系列过程,而这中间产生的费用是由使用者承担的。


 献血者捐献的“爱心血”也是如此。


血液在献血到输血过程中,历经宣传、招募、采集、检测、分离、储存、运输等多个环节,都要有人工、耗材、设备、设施、车辆、油料等的投入,都会产生相应的成本费。这些成本费需要由受血者来缴纳,收费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共同测算制定。

所以,“献血无偿”与“用血收费”二者并不矛盾。血液本身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但在其他环节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受血者来承担。 


实际上,用血收取成本费用的做法是国际无偿献血制度的通行做法。在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的国家,因为采血、检测、加工分离、储存等产生的费用,一般都是算到需要用血者身上。由于人力等成本较高,欧美发达国家的用血成本比我们国家高得多。与中国不同的是,在欧美很多国家,非献血公民在临床用血时,除了缴纳“用血成本费”外,还需要缴纳“血液成本费”,而这些国家的献血公民并不像中国这样享有用血的优先和优惠政策。至于在那些实行有偿献血制度的国家,临床用血费用就会出现可怕的天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用。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享受免费用血优惠政策。
    

河北省有关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的政策是:无偿献血者在河北省内献血后,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时,按献血量三倍减免规定的费用;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时,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减免规定的费用。

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临床用血收费标准:200毫升全血全国统一收费标准220元。


有人依然会刨根问底,这220元是怎么来的?


据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部分费用主要包括采集、检验、分离和储存等环节的成本。


采集包括宣传、招募、血袋、耗材、仪器设备、人工、纪念品、信息管理、车辆运行和维护等。检验费用包括血型、血比重、转氨酶检测以及多项经血传播疾病的初筛及复检所产生的人工、耗材、试剂、仪器设备等费用。采集的全血要加工分离成各种不同的十几种血液成分才能按病情需要供临床使用,分离费用包括成分加工分离制备、血液深低温冷冻、分浆以及解冻所需人工、耗材、仪器设备、设施等成本。储存费用主要包括冷库、冰箱、冷链监控等所需仪器设备、设施车辆等和维护成本。
   

除了以上费用,还包括一些其它成本费用:比如,为了保证用血安全,还要对血液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控检测,有时候还需要对受血者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这也要产生一定的费用。另外,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免费用血报销的成本也是很高的。


再剖析的更细致一点,权威机构以200ml全血的运行成本账单为例,进行详细的账目分列式估算出的实际成本,比国家规定220元的收费标准多出130.62元,就算去掉48元的人工费也得亏损82.62元。


也就是说,用血者在临床上交的用血费用连成本都不够。


那么,亏损的这一部分费用从哪里来?答案只有一个——国家财政直接或间接补贴。


张占祥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