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张玲玲 摄


4月26日,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我市公益检察护航美丽衡水建设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儒新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陈儒新介绍,为落实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衡水检察机关瞄准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目标,突出衡水湖、大运河、滏阳河等“一湖九河”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四个领域专项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服务保障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建设。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河湖巡查行动 

枣强县检察院“增值放流”助力生态修复

衡水市检察院针对衡水地域特色和实际,梳理出衡水湖、滏阳河、大运河等“一湖九河”河湖水体保护,废弃农用塑料薄膜污染防治、耕地保护、地下水保护等领域23个“小专项”。他们统筹以“小专项”为靶向,分若干工作组,对立案、磋商、检察建议、诉前整改、起诉、诉源治理等重点环节逐案逐项分析把关,做到一案一策、逐案施策,闭环管理,确保办案质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在开展四个领域专项监督过程中,衡水市检察院围绕护航美丽衡水建设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办案导向、效果导向,将搜集梳理一批案件线索,集中办理一批影响力大、社会效果好的案件,修复治理一批遭损坏的生态环境状态,推动解决一批系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健全完善一批长效机制,总结形成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指南,办理总结一批典型案例,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衡水特色和辨识度的生态环境检察品牌。


据了解,截至4月2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116件,立案58件。其中大气环境保护领域10件,水环境保护领域16件,土壤环境保护领域16件,生态资源保护领域16件,磋商和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0件(大气环境保护领域4件,水环境保护领域12件,土壤环境保护领域11件,生态资源保护领域3件)。(照片除署名者外均为市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