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威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永迪受贿一案。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永迪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上半年至2021年下半年,被告人周永迪利用担任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科科长,威海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党委书记、主任,威海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威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规划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46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永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永迪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计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辑:姜长淼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