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衡水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创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衡水交警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各大队执勤交警采取灵活手段,利用早、晚高峰及平峰时间,在城区各重点路口、路段采取“警示+曝光+处罚”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违反规定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处以警告或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同时,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交通违法人,视情节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加大“教育+处罚”工作力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信息采集力度,通过多种媒体全方面曝光警示、加快监控抓拍设备建设等方式,全时段不定时视频采集电动自行车违法信息,加大治理力度、强度、广度,打造“24小时”全时文明路口,达到“处罚一批、教育一批、曝光一批”的整治效果。


“我们也将推行争做‘文明骑行者’‘守法第一人’等活动,号召市民们共同参与文明交通,进而带动实现全社会文明骑行。”衡水交警呼吁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出行,为争创最优衡水文明交通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