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及高考、中考相关内容商业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行为,维护好高考、中考期间及其之后的广告市场秩序,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提醒警示。


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售卖考试作弊器材等内容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官方指定”“押题准”“保过”等内容,对升学和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等内容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发布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各类校外培训广告;发布广告前应严格审查,确保相关广告不出现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虚假违法内容。


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