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6日,香港湾仔一带发生由非法集结演变成的暴力破坏活动,6男5女当场被捕,被控暴动等多罪。据香港区域法院消息,经审讯后,法官早前裁定各被告面对的控罪均成立;今天(7日),8人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3至37个月,另外3名未满21岁的被告则被判入教导所。


11名被告依次为30岁女文员仇铭芝、23岁男学生梁耀文、32岁男建筑工人黎乐恒、21岁女学生何高侨、29岁男文员梁伟枫、19岁男学生林永聪、29岁女社工张凤娇、18岁男学生岑朗贤、30岁男售货员苏朗豪、19岁女学生余雪菁、28岁女文员梁思婷。他们均被控当日在杜老志道和轩尼诗道交界,以及史钊域道和坚拿道西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的范围,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除第一、三、五、九名被告外,其余7人同时被控“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苏朗豪则同时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涉及一支雷射笔。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