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枣疫情防指办〔2022〕27号


全县广大居民:

4月26日,我县在隔离点筛查出1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30:系无症状感染者20的母亲

4月12-17日,因疫情小区封控,居家。

4月18日,7:40左右自驾车到太和英郡看房。18:00左右到信誉楼一楼超市购物。18:30左右到信誉楼母婴店购物。

4月19日,8:30-18:30在公司上班。其他时间未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1、请在以上时间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电话向居住地农村(社区)报告,在家静待、足不出户,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对不报、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落实或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3、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编辑:邵慧珠

来源:枣强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