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衡水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市区主干道路缘石以上违法停车治理,即日起,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市区严管示范街道内路缘石以上违法停车行为,通过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形式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据悉,自路缘石以上违法停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对违停车主进行提醒教育,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警示效果,但路缘石以上乱停乱放问题仍普遍存在。


为进一步强化市区主干道路缘石以上违法停车治理,即日起,拟选定市区前进大街(和平路-南外环)、育才大街(育才大街跨铁路桥南口-河阳路)、人民路(前进大街-中华大街)三条路段作为严管示范街道,对严管示范街道内路缘石以上违法停车行为通过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形式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违法停车告知单》中将对违法行为人的车牌信息、违停时间、违停地点、车辆类型、车辆颜色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涉嫌的未入停车泊位停放、长期占用公共泊位停放、非法占压非机动车泊位停放、非法占用盲道停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违法行为人在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后,请于次日起3日内持告知单和有效证件(行驶证、身份证)前往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违章处理大厅接受处理(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路与榕花大街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1楼,电话:0318-2183099)。违法行为人在3日内不接受处理的,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向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移送违停车辆相关案卷及证据,作进一步处理。


在此,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主动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停车,共同维护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