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在市公安局的领导指挥下,饶阳县公安局多警联动、循线追踪,鏖战21小时破获 “10.24”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波被成功抓获。


24日上午10时20分,饶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留楚镇南岩村村民郭某在家中被害。接警后,饶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命案侦破机制,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晓勇、政委杨涛同志亲自带领刑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据家属反映,当日上午10时许,一陌生男子在郭某家中实施盗窃,郭某在制止过程中被该男子持刀刺中,作案后该男子逃离现场。经初步勘验,被害人郭某颈部有明显刀伤,已无生命迹象。案情逐级上报到了市公安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范晓军同志闻讯后,和副局长何凤林同志带领市公安局相关侦技人员火速赶赴饶阳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随即联合成立了“10.24”专案组,案件侦破工作全面铺开。


通过现场调查,专案组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且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系外地流窜作案。结合当地地形环境,专案组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在深入进行细致勘验的同时,加大走访排查力度,还原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同时,抽调饶阳县公安局120余名警力、40余部车辆,在当地200名乡镇干部、村民群众的配合下,对确定的16个重点区域、3000余个棚室、废弃民房进行“拉网式”搜查。另外,专案组向社会发布悬赏通告,公开征集破案线索。各项处置工作有序进行,一张抓捕大网全面展开。



由于案发当地地处滹沱河行洪区,为两市三县交界区域,交通便利,乡间小路繁多,蔬菜棚室密布,搜捕工作难度极大。专案组指挥部结合前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调整和扩大搜捕区域,搜捕范围一度扩大到相邻的市县。在搜捕过程中,公安民警、干部群众相互配合,克服天气寒冷、地形复杂等不利因素,马不停蹄地对责任区域中的每一处可疑地点进行仔细踏查。25日清晨6时许,前方搜捕民警传来消息,在肃宁县县城西南方向一公路上发现一名步行的男子,其与嫌疑人体貌特征高度吻合。专案组指挥部经过研究,迅速制定了抓捕方案,随即调集周边搜捕警力,对可疑男子活动区域形成了包围圈。7时50分许,随着指挥部抓捕命令的下达,民警果断行动,将该男子围捕在一公路辅路上。审理查明,该男子叫张某波,博野县人,平时无业,24日10时许,其步行流浪至饶阳县南岩村,在实施盗窃被发现后持刀将当事人郭某刺中,造成郭某当场死亡。至此,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参战民辅警、乡镇干部、村民群众21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下,“10.24”抢劫杀人案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波已被饶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