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发布衡水市总河湖长2号令,决定在全市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全社会节水、水资源统筹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空间管控“五大行动”,打造清洁、畅通、安全的河湖空间。



河湖水生态修复行动。持续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分类精准落实“节引调补蓄管”治理措施,年内完成压采任务1.36亿立方米。落实衡水湖、滹沱河等河湖基本生态水量保障方案,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河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持续在衡水湖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重点河湖土著鱼类种群培育。



全社会节水行动。完善节约用水制度体系,落实节水评价制度,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用水定额标准,从严叫停未通过节水评价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格用水总量控制,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53200万立方米以内。抓好重要领域节水控水,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新增管灌、喷灌、滴灌36万亩,强化工业节水减排,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要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加快节水型机关创建,推进城镇节水改造,示范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水资源统筹利用行动。多引多调江水黄河水,充分利用现有洼地、坑塘等引黄调蓄工程,做到“冬蓄春用、丰蓄枯用”。优化配置本地地表水,加快推进河渠连通工程,构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循环通畅、生态良好”的市级骨干水网。大力实施水源置换,年底前南水北调受水区城乡生活用水全部置换为引江水,加快工业水源和农业灌溉水源置换。有序关停取水井,全年关停取水井1.7万余眼。科学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2021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4%以上。



河湖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快完善工业园区配套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全面完成13个县(市、区)179公里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老旧城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加快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完善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开展城市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建立跨界河流水污染突发事件协调机制,推动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和保护。



河湖岸线空间管控行动。以完善常态化管控机制、推动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乱倒垃圾“五乱”动态清零为目标,对乱堆垃圾、非法排污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全市跨交通干线的25条河段集中开展整治,持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取土)专项行动,提升河湖信息化监管能力,强化水域岸线用途管控,使河湖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监管。


通讯员 杜凤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