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统筹做好“河海齐清”大文章以“四化”推进水环境高质量治理


近年来,秦皇岛市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率先开展河湖长制等“牵牛鼻子”改革,大力实施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着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制度化、一体化、法治化、普惠化,一个个水生态“顽疾”被治愈,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指标大幅改善,地表水质优良比例和19个入海河口断面达标率分别从2018年的60%、63.2%提高到2020年的80%、100%,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13条主要入海河流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北戴河主要海水浴场达到一类海水水质、连年实现“历史最好”目标,呈现河海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



秦皇岛大力推进水环境高质量治理,绘就河海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


一、坚持完善协同联动机制,着力推进水环境治理进度化。


按照“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水、治水先治岸、治岸先治源、根本在治人”思路,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河长牵头、党政齐抓、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水环境治理新体系,最大程度整合执行力、提高治理效能。一是建立河湾林治理领导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压实属地责任。2015年在全省率先推行河长制,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兼任戴河市级河长。2017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湾(滩)长制”试点工作,与河湖长制充分衔接。2019年在全省率先成立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2020年在全省率先启动“林长制”工作,全面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二是建立河湾常态化巡查机制。建立健全《湾长制巡查制度》《落实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工作制度,各市级河(湖)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河口到源头、从干流到支流、从岸上到岸下,用脚丈量、不落一米,常态化踏查分包河流。特别是旅游旺季期间,加密巡查频次,确保流域内每一片区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三是建立水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将市域内所有河流及流域范围内的支流、水库、坑塘、沟渠和湿地等全部纳入管理网格,构建“分工系统、标准一致、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健全旅游旺季生态环境保障指挥中心运行机制,制定“五位一体”长效督导机制,完善巡查通报、部门联动、督查督办、无人机巡河等八项机制,推动“定期巡查+定向督办”常态化。2018年以来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表彰奖励和村级河长补贴,充分调动各方履职积极性。



石河天蓝水碧犹如一幅美丽画卷。


二、坚持创新共建共治格局,着力推进水环境治理一体化。


把入海河流、近岸海域作为一个整体,强化源头管控,治理面源污染,加强水质监测,集中“治乱”、精准“治病”、彻底“治根”,全面推进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和城乡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不让一滴污水进河入海。一是严把企业项目引进环保关。严格实行负面清单“限进”、行政许可“限排”、环保天花板“限用”,不符环保要求的项目一个不上,倒逼绿色转型、低碳发展。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产业聚集、企业入园,全市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十三五”去产能任务提前超额完成,“散乱污”企业基本出清。二是精准监管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建设水生态环境管理及决策指挥平台,充分应用在线监控、红外视频、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四乱”问题、动态预警、精准执法。严格排查整治工业园区、生活、农村面源等污染源,加强海水养殖和垃圾污染防治,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港口治污,强化断面管理,确保水质有效提升。实行“一河一策”“一断面一对策”及入海、入河排污口“一口一册”台账管理,逐一梳理成因、制定方案、明晰责任,由河湖长推动盯办落实。投资28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日、污泥处理能力300吨/日,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7%,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全市1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三是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大力植树造林,全市新增营造林面积236万亩,林木覆盖率由2015年45%提高到60%,市域湿地保护率达68%。在全省率先实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模式,规模养殖场100%配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农村垃圾处理与河道保洁实现一体化、全覆盖。开展裸露地块整治行动,城区429个共1.68万亩“撂荒地”变成了赏心悦目的“微景点”,不断优化河海水域相邻区的生态环境。



夜晚的大汤河景色宜人。


三、坚持强化依法治水手段,着力推进水环境治理法治化。


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让警钟长鸣、环保利剑高悬,推动传统末端治理向依法治理转变,体现政策措施的完整性、一致性和连贯性,标本兼治,长治久清。一是开展环保立法。先后制定《海水浴场条例》《沿海防护林条例》等多件地方法规,《海岸线保护条例》进入审议程序,《水污染防治办法》正加快立法进程,逐步将水生态环境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强化法治手段。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立环境资源法庭,设立“河道警长”,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执法。2020年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12件,罚款3800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6件,移送拘留案件7件,查处污染环境犯罪2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三是坚决铁腕治污。紧盯入海河流沿线村庄纳污坑塘、黑臭水体、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重点治理任务,通过旬通报、下达总河湖长令等方式强力整治河湖乱象,558个“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关停取缔拆除涉水重污染企业221家,封堵整治排污口1764处。突出区域重点,针对滦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问题,锚定清零目标实施攻坚,共拆除工矿企业、养殖场等涉河违建124处、52万平方米。



排洪河富家营湿地实现水体净化。


四、坚持树牢治水为民理念,着力推进水环境治理普惠化。


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着力解决“慢性病”“老毛病”,在水环境治理上知重负重、任任相继、久久为功。一是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水环境的需要。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水生态涵养项目建设,累计投入20.5亿元,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实施27个河湖生态治理项目,对6条河流的主、支流进行水源补给和生态净化,完成生态补水7382万立方米,盘活城市水系网络,促进河湖生态系统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清淤疏浚,利用湿地保护净化水体,实现黑臭水体长治久清。2021年计划实施碧水工程项目15个,投资14.9亿元,促进入海河流水质稳步提升。二是不断满足河流沿线产业发展需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强化水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相结合,加大河流沿线产业结构调整。流转河岸土地48万亩,发展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生态旅游,建成景观型中草药园区等一大批绿色产业项目。三是不断满足沿岸群众增收致富需要。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等工程,借势打造北戴河民宿、戴河生态园、花果山景区等一大批乡村旅游景点和昌黎县葡萄酒产业、北戴河艺术村落、大新寨镇域旅游产业等乡村振兴示范区,助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旅游业由传统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促进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生态红利,形成“生态改善—群众受益—全民参与—河海环境更好”的良性循环。

来源: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