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上半年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村庄1905个,全市4994个村庄已全部实现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作为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出台了《衡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抽调业务骨干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市上下形成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格局。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分散、方式复杂、收集困难的实际,我市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施策、原位消纳、综合利用、长效管控”的思路,推动实现村庄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应集尽集。特别是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污处理共同研究规划,协同推进实施,分类采取县城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农户分户式污水净化处理等治理模式,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


我市还积极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营管护体系。建立健全县组织、镇实施、村具体落实的组织制度;村民监督、媒体监督、乡镇检查、县抽查的监督制度;住户付费、社会扶持、集体补贴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设施管护运行经费保障制度,强化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定期巡查监测,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