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水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载体,着力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收到良好成效。目前,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达到了创建法治乡村“五个一”的标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了强有力的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为实现基层长治久安,衡水市大力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村法治化治理水平”为主题,加强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治安防范和村民自治,构建法治为核心、德治为引领、自治为基础的法治乡村格局。2018年10月,衡水市出台了《关于全市“法治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法治乡村“五个一”创建标准,即:建设一个法治型基层组织,搭建一个法律服务平台,创建一个普法宣教体系,建立一套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完善一套村规民约,开始全面推动“法治乡村”建设。2020年7月,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工作要求,公布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管理办法、建设指导标准和建设细则,对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做进一步部署、规范和指导。



加强基层治理,依法依规办事。衡水市不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发挥乡村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领作用和法治文化的教化促进作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衡水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向基层向乡村拓展延伸,积极推动有条件的行业调解组织组建,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他们不断加强村庄法律服务,积极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服务,建立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乡村秩序,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推进阵地建设,法治特色鲜明。衡水市按照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要求,积极打造一地一品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普法展架、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846个,各类法治文化长廊(街)2457个、法治创建示范点83个。各县市区在法治乡村创建工作中,“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创造性地完成创建任务。阜城县细化法治乡村标准,形成了“七个一”经验,为县域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提供了遵循,被河北省确定为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其创建经验被多家国家级媒体报道。饶阳县探索出的法治乡村建设“十个一”标准,法治文化与地域特色民俗文化相结合,形成“一地一品 百花齐放”的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格局,被确定为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武强县以强化乡村“法律顾问”作用为抓手,大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其做法被省司法厅推介。



创新典型经验,示范效应突显。衡水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促其全面开花,结出累累硕果。截至目前,衡水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达14个,“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达99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呈现出村级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宣传深入人心、依法治理扎实有效的良好势头,对周边民村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经过不懈努力,衡水市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保障措施基本完备,基层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乡村司法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