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冀州区检察院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司法领域、检察环节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让法治更有温度。



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确保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案4人,附条件不起诉1案1人,特聘5位知名专家为心理咨询师,联合区教育局、妇联等部门,深入冀州中学、职教中心等多所学校,举办“法治进校园”讲座10余次,为8000余名师生送去法律与心理健康服务,促进校园法治建设。同时,以“网络课”的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们介绍了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和网络使用不当引发的犯罪等知识,为辖区中小学1000多名师生送上了“法治直播大餐”。会同公安机关探索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场所2个,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会签了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河北冀州中学《关于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合作框架协议》,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为孩子们筑起全方位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常抓不懈。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推进窨井盖综合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协同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打好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组合拳”,织密城市公共安全法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在冀州区委“推进窨井盖综合治理”推进会上,冀州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积极为与会人员解读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精神,各职能部门认识窨井盖管理的重要性,推动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综合治理格局。加强对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运用检察建议堵塞漏洞。主动与政府主管领导沟通,走访区政府办、住建局等部门转送“四号检察建议”,说明建议出台背景,窨井盖问题治理的意义,并就如何治理整改、推进建议芝提出具体意见。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城乡窨井安全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推进了窨井盖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高效对接、信息互通、联合处置等协作机制,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的范围和作用。该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冀州模式”予以推广,在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发布。



精准履行法律监督,努力实现多赢共赢。成立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切实把检察监督前置到办案一线。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4人,不起诉21人,对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在校大学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172案368人,适用率92%。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6件次,排查化解重点信访案件8件,继续保持涉检跨省进京零上访。召开不起诉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各方人士意见,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会同区公安局召开派出所、刑侦骨干40余人参加的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座谈会,重点对侦查、批捕、起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成立诉捕质量监控小组,充分运用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各项主要指标案-件比、认罪认罚率、精准量刑等都得到了逐步改善,有力地提高了办案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该院杜绝无罪判决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领导肯定,并被《河北检察简报》推介。



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理念,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的要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检察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运用情、法、理相融合的工作思路,开展“木兰有约”“让民法典走进百姓生活”等普法活动5次,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加大释法说理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检察宣传周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30人次。与区工商联组织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妇联、人民监督员、女企业家代表、民营企业家代表共计3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9条、法律文书185份、重要案件信息2条,有力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同时,以公开听证为抓手,邀请各界代表参加公开听证11次,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进司法认同,提升司法公信。



通讯员: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