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健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有效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腾出空间、创造条件。


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跟进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4月1日已落地执行,确保如期完成约定采购量,让群众用上低价药。跟进“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及京津冀和黑吉辽蒙晋鲁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做好“4+7”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个采购周期签约工作。同时,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化,建立健全包括及时结算、按时配送、质量监管、定期巡查在内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体系。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实行价格监测月报告制度,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用耗材监督管理,跟踪监测专项改革落实。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公布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合理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有利于费用控制和提供更好诊疗及健康保障为目标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前提下,提高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检查化验等物化性服务价格,支持提高医务性收入占比,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通讯员 刘丽娜